|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
| 成文日期: | 2018-11-0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市发展改革委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8号建议的答复
韩付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设立公用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工信委、城乡规划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16] 144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商丘市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政办 [2017] 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构建适应超前、车桩相随、科学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市城市管理局已委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商丘市道路系统规划》,提出了以配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边停车为补充的规划策略。并结合总体规划和用地情况,明确停车场设置充电设施的配置要求。在2018年度中心城区停车位建设中,按照配建公共充电设施的要求,合理配建充电设施。
三、加大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的推广普及力度,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积极引导协调和帮助本地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进入省充电设施运营商目录,提高本地新能源汽车的服务保障能力。督促本地已进入省目录的充电设施运营商兑现承诺,落实每年的规模扩充责任,推动本地充电服务设施发展。配合工信部门,与本地部分企业对接,搞好服务,完成省定年度新能源汽车设施设备采购及建设任务,落实补助政策。
2018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0370—3289327 联系人:徐洪林 葛广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