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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18-11-0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市发展改革委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李秀萍等五位代表:

首先,感谢您们对价格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们提出的《加大对于商丘出租车市场的监管力度》建议收悉,您们在建议中提出的有关出租车乱收费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出租车运价政策

出租车运价属于政府定价。合理疏导价格矛盾,适时适度地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保持合理的运价水平,通过价格杠杆协调出租车营运者和消费者关系,是价格管理部门的价格改革工作重点。目前,我市现行出租车运价为:出租车起步价5元/公里(含2公里),车公里租价1.4元/公里;夜间起步价加收1元,时间为23:00至次日05:00;停车等候时间每5分钟加收1元;空驶加成为10公里后车公里租价加价50%。

二、出租车运价改革工作

多年来,我市出租车在方便市民出行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运营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个别出租车经营者在运营过程中漫天要价、不打表收费、随意涨价等问题客观存在,特别是在节假日和雨雪天气期间更为明显,这种行为,损害了我市城市形象。

出租车价格的确定,既要考虑减轻广大出租汽车司机的营运压力,增加营业收入,使运营者获得合理利润,同时也兼顾消费者的承受能力,达到各方面利益的最佳平衡点,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合理确定出租车价格,疏导现行出租车价格矛盾,根据国家新近出台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要求,我们将开展出租汽车实际运营价格进行价格后评估工作,根据物价指数、生活成本、出行费用、人均收入,结合春节假期及冰雪天气等因素,对我市出租车运价开展价格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出租车运价,使运价价格保持在合理价位,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

三、市场监管

为加强出租车市场价格监管,今年2月份,我委与市交通局联合,召开城区出租车从业人员价格提醒告诫会,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要求出租车公司加强对出租车经营者的管理,同时,提醒出租车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严格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并遵守价格政策。对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乱加价收费行为进行告诫。

按照出租车经营的价格政策及相关规定,出租车驾驶员不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乱加价收费的,乘客可以拒付车费,并拨打12345或12358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价格管理部门对接到的举报线索将认真查处,确保投诉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2018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管科3288758

联系人: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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