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
| 成文日期: | 2020-02-1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程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议案》的建议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综合相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提案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逐条进行了研究,对您以议案中提出的涉及人社部门的第四条关于着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差距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采纳。在此,向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如您所言,当前,农民工跨区域、跨行业的流动十分活跃,但在城市就业生活中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如子女就学就医、住房保障等。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这一现象得到极大改善,但问题仍不同程度的有所存在。为此,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
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尽快全面清理和取缔各种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城市就业岗位招录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促进农村劳动者与城镇劳动者享有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健全城乡统一的促进就业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失业人员享受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范围内,享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等。二是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行为,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严格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行为,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健全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依法确保受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农民工得到有效的医治和赔偿。强化对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农民工记工考勤卡制度,对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惩戒。要加强工资支付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加大对恶意欠薪、伤害讨薪人员、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三是加快实现城乡社会保险转接,扩大城镇社会保障范围。建立社会保险转移衔接机制。建立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跨统筹区转移衔接机制,保证农民工本人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基金金额转移到原籍县市的社保基金归集机构,并进入个人账户。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衔接政策。扩大城镇社会保障范围,提高保障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农民工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内容的覆盖范围。同时要完善居住证制度,确保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庭享受流入地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真正让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变为与城镇居民身份和权利相统一的市民。四是发展面向全体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和教育。充分尊重农民工的自主选择权,把转移就业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纳入国民培训教育体系。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实施订单式培训,推进培训就业一体化。加大农民工培训教育的公共投入,强化企业培训责任,调动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五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加强政府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依法保护依法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六是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服务制度。加快对各级劳务市场、人才市场在内的各类劳动力市场整合,将城乡分割、行业分割、部门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统一起来,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并将劳动力市场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组等基层组织,积极搭建县(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镇村就业服务站所等多层次平台,形成城乡统一开放、纵横相连的劳动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强化职业供求信息收集和公开发布,实现城乡就业资源信息共享,为促进劳动者就业提供有效载体,以降低农民工盲目大范围流动求职的成本,提高求职效率和效果。
再次向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也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将以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接受人大监督,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19年8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
0370- 2783786
联系人:王国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