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0-02-1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20号议案的答复
贺建军、赵昌兰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交通道路管理与总体规划要超前于经济发展速度问题的议案”收悉,非常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与规划、发改等部门对接,现就您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商丘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已于2018年7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总体规划中对道路交通及停车系统进行了总体规划。目前,已委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编制《商丘市道路系统(含停车设施、快速通道、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中结合总体规划,进一步细化了停车场规划,确定了停车场的布局和规模。
2017年8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商丘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结合国家标准相应提高了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2017年10月,市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发改收费〔2017〕19号),对停车服务收费进行了规范。
目前,我局起草了《商丘市临时停车场管理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近期将按程序上报。为尽快缓解停车难问题,按市政府要求,对全市人行道道牙石以上至门店之间区域按照“能划尽划”的要求,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截至8月1日,全市共计施划道牙石以上道路标线596864.45米,施划机动车停车位3326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8732个,自行车模型17326个,箭头32828个。
8月5日,我局以商丘市“两城”联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的名义起草下发了《关于对市区经营秩序交通秩序等进行集中整治的紧急通告》(商创市容组办〔2019〕47号),以学校等人员流动量较多的场所和区域为重点,对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交通秩序和出店占道经营等影响经营秩序及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我局将继续积极推进各类停车设施和相关政策的出台,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宣传和整治力度,积极配合交警等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对城市管理工作给予关心、支持与监督。
此复。
2019年8月26日
联系单位: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侯彪 联系电话:155******8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