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41-sqscsglj-00000096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8-1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城管文〔2025〕70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商城管文〔2025〕70号 签发人:聂慧民
办理结果:A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王庆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商丘高新区市政道路和供水管网等设施”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4号》文件精神,一是市城管局在原道路建管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划分市管道路、区管道路建设管理职能,确保科学合理。二是今后新建或者改建道路,道路规划、建设部门要把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等道路交通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统一实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30号文)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三是应天路、森林大道、南海大道、古宋路、文化路、张巡路、建设路、商都大道、君台路、新兴路、清凉大道、迎宾路、陇海南路、民主路、明伦路、平原北路、神火大道、庄周大道等18条道路新修部分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费用统一由市财政局先期垫付。工程结束后,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中心城区道路管理体制和道路配套设施随路走的原则,市管道路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由市级承担,区管道路附属设施建设费用由区级承担。四是上述18条道路新修部分交通设施全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标准、统一规格实施建设。
同时,为解决君台路、振兴路、建设路等交通设施问题,我局拟将积极与市公安交警部门和梁园区相关单位对接,推进交通设施建设。下一步我局负责实施的新建、改建道路将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负责实施建设。
二、关于完善高新区供水管网建设方面
2017年,梁园区政府申报了梁园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项目,该项目涵盖了高新区所有道路。但是,后来这个项目没有全部实施,只铺设部分道路供水管网。2023年商丘市城管局申报了商丘市给水管网工程、2024年市正源水务公司申报了商丘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上述两个项目实施了高新区仓平路、陇海路、新兴路、锦绣路、振兴路、八一路西段等道路供水管网铺设,现已通水。建设路、君台路等供水管网为路河水厂配套管网,目前正在建设。金桥路、梁园路供水管网实施计划在市正源水务公司申报的商丘市提升公共供水普及率项目中已有安排,该项目已经通过可研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履行招标手续、实施项目工程。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积极与市财政部门协调,加快资金筹措,尽快完善管网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对城市管理工作给予关心、支持与监督。
此复。
2025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 鹏 联系电话:2708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