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67-sqswsjkwyh-00000174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2号建议的答复
卢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诊所规范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卫生室公有化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卫生室公有化、标准化建设,实行政府建设、乡镇卫生院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到2025年,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占比达90%以上。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全部达到基本标准以上,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20种常见病、掌握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村卫生室。常住人口少、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的相邻行政村可合建中心村卫生室,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应当保留固定服务场所。有效改善就医环境。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