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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67-sqswsjkwyh-00000175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08-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邵超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经与商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深入调研分析了我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发展现状,指出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存在的难题,并提出了针对性解决建议,这些都很有建设性,对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吸纳,主动作为,不断把人口家庭工作做细做实,让独生子女家庭减少后顾之忧。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资源,系统谋划,强化医养融合,已基本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多层次、多样化、综合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650家,提供床位5万余张。其中,医养结合机构22家,提供床位7934张;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333对,9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做细发展规划,夯实养老兜底保障。将康养服务工作纳入《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了《商丘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和《商丘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构建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互补、高效便捷的康养服务网络。全市共谋划“十四五”养老重大项目240个,总投资83.6701亿元,其中医养工程项目80个,总投资约53.62亿元。到2025年,市、县(市、区)两级均有1~2所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或护理院,至少有1所安宁疗护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三级中医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70%、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二)落实优待政策,减轻家庭养老负担。建立覆盖全市、城乡一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和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关怀救助制度,完善养老保障和关怀救助体系,独生子女家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一是落实高龄补贴。出台《商丘市民政局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按照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每年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达1.5亿元,惠及21万高龄老年人。二是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出台《商丘市农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奖励扶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制度,对计生家庭实行“三个全覆盖”。2023年,落实独生子女奖扶政策30793人,发放奖扶资金3580余万元,落实独生子女特扶政策1423人,发放资金1550余万元。三是落实关怀救助政策。出台《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独生子女家庭关怀救助,走访慰问独生子女困难家庭700余户,折合资金约30余万元。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招加分2890人。四是落实医保政策。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生育补贴、育儿补贴规定,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提升参加城乡医保的孕产妇费用报销比例,居民定额支付标准调整自然分娩为1000元、剖宫产2000元,职工定额支付标准调整自然分娩为2000元、剖宫产3500元。五是探索建立家庭病床管理模式。出台《商丘市家庭病床医保结算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长期卧床的参保患者,可申请办理家庭病床,由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床日付费。六是积极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为方便父母随独生子女异地居住,解决就医垫资、报销跑腿等问题,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参保人员住院、门诊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七是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目前,全市4385人自行填报了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金额3455万元,减税213万元。八是落实教育均衡政策。持续提升普惠幼儿园覆盖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调整规划项目学校624所、项目个数1629个,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学生和家庭教育负担。九是维护独生子女家庭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力度,抽查用人单位69家,督促落实婚假、产假、陪护假、育儿假等规定。

(三)创新推进医养结合,让老年人老有“医”靠。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全市有17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全市有3家养老机构设立了医疗机构;按照“就近便捷、互利互惠”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或医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全市提供嵌入式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有2家。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方面,坚持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将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医院以及医养结合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老年人就医。全市有22家医养结合机构被纳入医保定点,其中公办机构6家,社会办机构16家。印发《商丘市2023年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坚持每年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2023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服务786260人次,医养结合服务率达73.97%;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106825人次,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达66%;为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医养服务2057人次。

(四)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织密基层养老服务网络。市政府连续三年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推进,在养老设施用地用房、财政金融支持、医养结合、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目前,全市共建成31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2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市、县(市、区)联动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城市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成10个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中心敬老院),持续开展167家敬老院提质改造,逐步推动25个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9016户,不断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

(五)打造老年友好环境,提升老年人幸福感。一是加强老年医疗机构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优抚医院建设,鼓励公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目前,全市有挂牌老年医院、康复医院13家。二是加强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开设老年科的比例已达100%。三是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从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方面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适老政策。目前,全市2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了老年医学科,设置率达到81.25%;31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获评“河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18家基层医疗机构获评“商丘市老年友善基层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率为94.68%;安宁疗护试点逐步扩大,共有21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安宁疗护服务,设置安宁疗护病床427张。四是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目前,全市9个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6个省级老年友好型社区已被命名,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日常出行、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得到很大改善。五是开展智慧助老专项行动。协调商丘联通及有关涉老部门,积极打造“智慧助老”服务新模式,解决老年人在智能应用技术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目前,累计开展活动1115场,参与活动老年人1.3万余人,宣传覆盖10万余人。六是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组织各县(市、区)卫健委开展了打击整治涉医养老诈骗行动,严厉打击整治涉医养老诈骗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七是实施老年助餐工程。落实《河南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加快老年助餐场所建设,已建成老年助餐场所142家,努力解决老年人“一碗热饭”的需求。八是实施适老化改造工程。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列入民生实事,为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两年来,共完成改造9016户,补充了居家社区养老家庭床位,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九是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近两年来,依托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共同举办各类护理员培训、竞赛4期,培训5000多人次,提高了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总体来说,我市的康养服务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配套支持政策亟待完善。主要表现在:财政投入不足,未将医养结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土地保障不到位,发展空间受限制;医保政策体系不完善,大部分医养结合机构未能够纳入医保范围。二是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有效衔接。虽然大部分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机构签订长期服务协议,基本实现了医养签约全覆盖,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签约服务流于形式,质量不高。三是专业人才非常短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心理卫生、安宁疗护等专业人才缺乏,养老护理人员紧缺,年龄结构老化,专业素质亟待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和供给,推动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内容更加丰富、质量更加优良。一是加大独生子女家庭财政补贴保障力度。完善现有的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等扶助政策,提高扶助标准,加强对独生子女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支持力度。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政策的有机衔接,将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三是探索推进下批次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是由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统一开展的,我省仅有开封市唯一一个试点。下步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主动争取下批次试点城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拓宽住院护理补贴范围,提高住院护理补贴标准。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来解决独生子女困难家庭老人在失能或半失能情况下需要长期照护的难题。四是丰富医疗保险产品供给。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结合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特点和需求,开发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健康保险产品,以满足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五是逐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的政策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支持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

再次感谢您对卫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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