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67-sqswsjkwyh-00000180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7号建议的答复
葛苏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司法与卫健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管理责任
加强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是实现医师信息精细化管理,提升医疗资源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加强医疗机构、医师与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平台建设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师信息管理,全面掌握医师执业相关信息,统筹做好医师队伍建设,在行政服务大厅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大数据局正在将局委专网向一张网上集中。
二、强化信息管理,统筹数据资源
(一)丰富信息管理手段。在电子化注册系统应用电脑终端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发并上线运行了“医通办”APP,为医师提供手机端登录电子化注册系统途径,便利医师提交业务办理申请、更新执业信息。医师可在相应手机应用平台下载安装,并进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为确保账户安全使用,我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二)强化执业信息管理。我委积极鼓励动员医师在手机端下载使用“医通办”APP,办理执业信息变更等业务。引导医师通过“医通办”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建立个人执业档案,定期更新个人执业相关信息,逐步形成完整、实时个人执业档案。及时核实医师注册信息,激活静态数据,清理无效数据,定期分析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相关医疗资源配置、运维情况,动态掌握医师队伍数量、结构、科室分布等信息,提高宏观决策科学性和微观管理精准性。
(三)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在信息安全、保护隐私、责任明晰的前提下,推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电脑端、手机端有序开放,逐步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教育培训、卫生健康监督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为健康规划、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四)确保信息数据安全。国家卫健委优化整合、升级维护现有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确保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实时互联互通。要落实电子密钥管理制度,及时掌握电子密钥发放使用情况。各地要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数据安全监测和预警,定期开展安全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做好数据容灾备份,确保电子化注册系统数据信息安全。
三、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管理水平
(一)改进网上服务模式。医师可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电脑端、手机端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相关业务,申领、展示、使用电子证照。医师所在主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师电子化信息修改、管理。真正做到优流程、减材料、缩时限,提升政务办理效率。
(二)强化数据信息管理。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托电子化注册系统,建立全范围覆盖、全过程记录、全数据监督的行政审批运行监管机制,对医师执业注册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决定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做到可监控、可追溯。我委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及医师培训,保证医师执业信息真实、数据准确。
(三)拓展电子证照应用。继续并行使用医师电子证照和现行证照,两者具有同等效力。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四)完善信息查询制度。医师可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电脑端、手机端提交相关业务申请,实时查询有关事项办理状态和结果,维护个人执业档案。社会公众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医通办”APP便捷查询有关医师信息,获取看病就医相关信息服务。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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