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46-sqsnyncj-00000057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农文〔2025〕30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30号建议的答复
祝春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丘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主产区,始终扛牢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落实“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紧紧抓住粮食生产这张“王牌”,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自2011年以来,商丘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74万亩,全市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生产格局,农业抗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责任制的要求,印发了《商丘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实施方案》(商政办〔2020〕19号),市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金融、人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电力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和交易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坚持规划先行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1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通知》等要求,我市组织编制完成了《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并经市政府印发。规划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力争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等规划的有效衔接,注重规划的上下沟通、横向融合,形成功能互补、措施统筹、协调统一的规划体系。设施薄弱环节,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三、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我们坚持因地制宜优化建设内容,把建设重点放在田内。坚持质量、数量和生态并举,“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达到旱能浇、涝能排和宜机化的基本标准。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高标准农田生态功能。建设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力争到2035年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四、强科技提效率
按照现代化农田建设的要求,以数字农田建设为导向,规划布置农田信息化管理、农田生产智能化、农田生产环境遥感监测、农田科技应用等科技措施。高标准农田土壤质量提升包括退化土壤治理、障碍土层改良、土壤培肥等。根据各县(市、区)资源禀赋,开展土壤质量提升工作。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科学施用化肥等农艺和生物措施,使耕地基础地力保持或持续提高,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我市中值以上水平。通过农田科技服务队伍建设和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灌溉、生态防护等绿色技术,构建农田科技应用体系。
五、建立长效机制
加快建立专业化管护队伍,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平时有人管、坏时有人修。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学习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形成一套建、管、用的成熟模式。探索建立和推广“政府+第三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县、乡两级政府对管护工作负主体责任,由第三方(保险公司、水协或维修公司)具体负责管护工作,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标准和时限要求等,以健全的管护机制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全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情况检查调研,通报相关情况。及时总结梳理管护工作中经验、做法,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工作宣传力度,巩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成效,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制度落实到位,从根源上解决农田设施管护问题。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 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0370-3289162
联系人:尚扩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