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71-sqsslj-00000251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水利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9-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商水文〔2024〕2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水利局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6号建议的答复
杨海廷、张文俭、秦文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民权黄河故道一期水生态治理工程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民权县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背景及意义
民权黄河故道一期水生态治理工程,作为解决商丘地区生活、工业用水矛盾的重要民生工程,旨在通过对黄河故道上任庄、林七、吴屯三座水库的清淤扩容,提升豫东地区的供水能力,并同步推进生态修复工程,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该工程不仅关系到商丘居民的饮水安全,也关乎着华北平原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区域生态平衡。
二、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措施
(一)市生态环境局采取清理围堰养殖、查封关闭拆迁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河道及水库内现有生活垃圾、严禁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使用化肥农药、两岸修筑截污沟、持续开展黄河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黄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黄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成果核查、定期开展水体污染源风险隐患排查、推广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多项措施保障黄河故道水生态安全。
(二)市公安局切实履行河道警长制相关打击犯罪、保障民生责任,预防和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巡河活动,排查有无乱占乱建、乱挖乱采、乱倒乱排,沟渠内是否有垃圾等“四乱现象”。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林长制为抓手,提级督导,市林长制办公室已下发督查文件及提示函,加强工程监管,明确属地管理原则,要求民权县人民政府、民权县林业发展中心、民权县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湿地保护意识。
(四)民权县人民政府针对湿地保护工作,依据《生物多样性保护报告》的要求组织参建单位优化施工时段、合理配置施工资源,确保计划工期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协调促进、融合统一。制定科学可行的施工时序划分方案,保证施工行为依法合规、不踩红线。目前,湿地保护方案已完成编制。同时,民权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黄河故道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工作专班,县水利局协同相关单位对工程期间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进行全程监督跟踪。
(五)工程建设初期,我局指导和监督黄河故道水生态治理项目部编制环评报告,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需调整施工时序,避免鸟类繁殖期5-8月内在其繁殖地1km范围内施工;在每年的4月1日-6月30日鱼类繁殖期,应减轻清淤工程施工强度;在每年12月中旬到次年的2月中旬候鸟越冬期,工程施工尤其要做好噪声、震动及人为干扰的消减工作,尽量减少对越冬候鸟的不良影响”。我局要求参建单位严格遵守环评报告各项条款,选择合适的施工时期,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水生生物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监测,做好施工期保障供水与水质保护措施。
三、下一步监督管理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为加强民权黄河故道一期水生态治理工程的监督管理,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依据法律法规,明确水生态治理工程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为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我局将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民权县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根据需要,研究解决工程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实地考察、定期巡查、数据分析等多种检查方法,直观了解工程进度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黄河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和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强黄河故道水生态治理项目环境监管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协同市林长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工程现场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迅速跟进掌握,同时市林长办将及时发文通报相关情况。
(三)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和公众参与到水生态治理工程的监督中来,形成多元化共治格局。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媒体宣传,提高公众对水生态治理工程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及时跟踪工程进度、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宣传湿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质疑。
(四)加强技术支撑和科学监测。持续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提高对工程实施过程和效果的监测能力。建立科学的监测体系,对水质、水量、生态环境等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和分析,为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商丘市水利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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