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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61-sqswhgdhlyj-00000173 发布机构: 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5-08-2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文广旅文〔2025〕40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323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杨保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马庄遗址文化探源和保护传承”的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虞城县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文化遗址具有历史研究、文化传承、社会教育、促进经济旅游发展等多重作用,马庄遗址文化作为我市重要的文化遗址,应当受到保护和发扬。2024年争取国家文物保护资金645万元,省级文物保护资金481万元,非遗保护资金68.4万元,支持了文物和非遗保护工作。市财政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安排文物保护经费150万元,支持了市级文物的维护和修缮。

马庄遗址位于虞城县沙集乡马庄村杏岗寺小学附近,20世纪九十年代,经中美联合考古队发掘证实,此遗址涵盖新石器时代、商、东周、汉文化层,2022年3月,被商丘市人民政府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聘请了业余保护员,并发放一定的补助经费,确保了遗址安全。2024年10月,由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郑州大学开展商丘纳入河南省“十五五”时期世界级大遗址保护走廊建设专项课题研究,并形成《商丘纳入河南省“十五五”时期世界级大遗址走廊建设规划研究报告》。在报告中,马庄遗址作为一级标识文物曙光的辅助支撑,被列入报告中的遗址名单。2024年1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商丘市殷商之源文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全面系统对开展先商文化遗址进行全面科学系统地调查,编辑殷商之源文化遗产系列丛书,确保先商文化保护传承有章可循。

积极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点节点时间,采取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宣传媒介和张贴画、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形式,探索创新宣传模式和方法,广泛宣传文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履行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不断增强群众热爱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文化的意识和自觉,在全社会营造文物保护良好氛围。

1.鼓励并指导学校,特别是遗址所在区域及周边学校,结合地方特色,开发包含本地历史、文化、非遗等内容的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部分学校已将本地考古发现、历史故事等内容纳入相关课程。

2.综合实践活动与研学实践,将文化遗产地、博物馆、纪念馆等纳入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和研学旅行基地范畴。

3.支持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通过宣传栏、主题活动(如文化节、历史讲座)、学生社团(如历史社、考古兴趣小组)等形式,营造传承氛围。

4.在教师培训中,适当增加地方历史文化、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等内容,提升教师的相关素养和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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