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体育局 | |
| 成文日期: | 2018-11-0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市教育体育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52278号提案的答复
周贵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增债务”的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新增债务成因:
1、各种达标指标与财力保障有限的矛盾突出;
2、建设工程项目经费预算不足;
3、以县为主的债务责任机制落实不力。
二、采取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健康发展,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2016〕29号),我市认真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按照国家标准足额落实到位。
免费教科书资金,2016年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标准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9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2016年补助标准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天4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250天计算。
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6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统一城乡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取暖费每生每年补助30元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2.科学统筹规划建设工程项目,严格绩效管理。我市继续实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及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县区加强县域内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保障规模较小学校正常运转;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将绩效预算贯穿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强化监督检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29号)第八章第52条:各级政府要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数量和分布情况,按国家规定制定、调整学校建设规划,根据财力状况实施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学校不得自行举债建设。
我市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使用管理、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