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60-sqsjytyj-00000116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教体文〔2025〕114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3043号提案的答复
史万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办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在学生资助、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并安排专门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重点项目,如民办学校特色发展项目、民办学校规范提升项目等,加大对高质量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积极联系财政部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政〔2015〕3号),申请恢复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通过专项引导形式对民办学校给予支持。下一步,市教育体育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围绕加大民办教育投入、提升民办高校办学质量,探索项目补助、专项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在学生资助、教师培训方面,继续给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在专项资金支持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带动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
二、关于“加快建设高素质教育队伍”的建议
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是民办学校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按照法律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因而在教师专业成长方面享有同等的政策待遇。当前,各级教育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师资培训、优秀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等活动,公、民学校教师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评选。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商丘市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规划》,通过理论学习、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能力。下一步,市教育体育局将持续优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完善教师评价机制,针对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行更多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包括政策宣传、搭建平台、促进交流等,推动民办教师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关于“完善政策和评价体系”的建议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我市不在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民办普通高中的审批设立需满足本区域教育发展的需求,以均衡发展、合理布局为前提,同时结合区域内人口资源情况、发展规律、发展趋势和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引导民办学校遵循教育办学规律,致力于创品牌,培养高素质人才,在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实行课程标准的前提下,从特色课程、特色活动、特色培养方式和目标等着手,形成有特色的办学理念,从而形成属于本校的特色品牌,使民办学校向规范化、特色化和科学化快速发展。近年来,全市共有2所学校获得“河南省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称号,2所学校被评为全省民办中小学规范提升项目,3所学校被评为全省民办中小学特色发展项目学校,辐射带动了一批民办学校向特色化方向发展,推动了我市民办学校优质特色发展。下一步,市教育体育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求,以党建为引领,拓宽民办教育办学思路;以共同发展为重点,拓展各类民办教育发展空间;以落实平等法律地位为重点,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以改革创新为重点,着力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以规范管理为重点,持续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商丘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大力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0370-3210115
联系人:沈祥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