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卫生计生委 | |
| 成文日期: | 2018-11-07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对政协商丘市五届二次会议第5224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献良委员:
您提出“关于‘完善我市院前急救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关于‘完善我市院前急救水平’的建议”很好,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快速增长,我市财政近几年不断加大对院前急救的资金投入,使得我市的院前急救得到迅猛发展,已经从单纯的、粗放的院前转运变成代表政府职能的,集医疗急救、灾难救援、医疗保障、危重病监护转运、急救车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成了以我市120指挥调度中心为中枢的急救中心和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实现了全市120急救报警网络全覆盖,全天候提供急救医疗服务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为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尽管2012年以来市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192万元用于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和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我市的院前急救还存在站点设置和车辆配置不足、专业人才队伍短缺及不稳定、院前急救前移不够、基层特别是乡村急救能力薄弱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卫生计生委积极采取措施,2017年以来新增了商丘亚东医院、商丘市梁园区中医院等急救站点,并在市政府、市财政局的支持下新增救护车3辆,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积极向市财政局争取资金,加大财政对紧急医疗救援的投入、支持我市院前急救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院前急救人才队伍建设及储备,向市政府请示积极争取在人员编制、财政保障、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院前急救倾斜,促进专业急救人才队伍的稳定;加强院前急救演练并依托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大对急救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从业者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对院前急救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扩大急救知识的培训宣传面,采取多种方式在全民中普及急救知识,普及“第一目击者”急救理念,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第六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员经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其因急诊发生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按规定报销”,但是《经办规程》并未对其他情况进行规定。对于您提出的“将院前急救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市人社部门将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向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反映,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以上是对您提案的回复,请指正。衷心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