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卫生计生委 | |
| 成文日期: | 2018-11-07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市政协二次会议第52324号提案的回复
张新根委员:
您提出的“规划建设商丘中医院新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商丘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商政办〔2017〕5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文件(商政文〔2018〕104号)文件精神,商丘市中医院搬迁扩建项目选址为宇于航路以北、上东一品小区和公路局家属院南墙以南、豫苑路以西、风光能源东墙以东(总占地面积146.6亩,净占地面积129.8亩)。
2.根据商丘市规划,宇航路向东延伸,与万象路接通,公路修通后,将地块一分为二,分为北地块和南地块,我院项目选址为于北地块。两面环路,东邻豫苑路(路宽30米,双向四车道),南邻宇航路(路宽30米)。医院规划方案中院内有环院公路,环院公路连接多个出入口,东侧设置一个出入口,南侧设置三个出入口(其中两个主出入口,一个次出入口),不会对交通造成压力。
3.根据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用地条件,医院下一步深化设计时,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日光分析,会充分考虑北侧小区采光问题;医院无锅炉房和太平间。
4.在后期施工当中,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施工要求,做到“七个到位”标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进行施工。
5.根据救护车鸣笛要求,救护车鸣笛是为了让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注意避让,这样就可以更快速地将急救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救护车到达医院后,不再鸣笛。
6.商丘市中医院是一所为全市人民医疗和健康提供服务的单位,无权调整土地。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