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2016-06-01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结果 |
商丘市环保局开展“双随机”日常执法检查
根据省厅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在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5〕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在我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随机抽查的目的:加强对污染源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最大程度体现公开透明的环境监管执法;抽查对象为重点污染源;抽查内容是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随机抽查比例:根据《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按照 1:5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一般污染源数量;每季度对本行政区不低于5%的国、省控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要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遍巡查)。
201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