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408Q-sqsczj-00000026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3-01-11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结果 |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的通报
商财购〔2022〕1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2﹞7号)要求,结合商丘实际,我们开展了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监督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接省厅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开展监督评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迅速组织开展,及时向各县(区)财政局、各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下发了《商丘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商财购﹝2022﹞15号)》,明确了监督评价范围、监督评价内容、监督评价检查阶段和时间节点,并按照材料申报、书面审查、现场监督、发出整改意见书、处理处罚和汇总报告六个阶段有序推进。
二、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根据省厅统筹确定,我市共有10家代理机构被纳入本次评价范围,每家代理机构抽取代表性项目5-7个。监督评价过程中,市、县(区)财政部门成立了监督评价小组,严格按照通知规定,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代理机构进行了检查,共编制项目检查工作底稿126份,附相关证据材料132张,代理机构最高得分为88分,最低得分为70分。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与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检查,个别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管理制度方面。代理机构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问题。
采购代理委托方面。没有按规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签署存在缺少法人代表签字、未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等不规范问题。
采购文件编制方面。编制采购文件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有的内容前后叙述矛盾,编制的内容与现有法规相矛盾,采购文件引用已废止的法规等问题;部分采购项目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等问题。
信息公告发布方面。招标公告中引用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文件,未在公告采购项目中标结果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等问题。
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审过程方面。评审专家签到表不完整等问题。
档案及合同管理方面。汇总资料编制中,出现资料汇编不全面不完整的情况,档案归集不系统、不全面,缺少相关材料,档案保存不完善等问题。
(二)处理情况
根据本次监督评价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向相关代理机构发出了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就监督评价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提交书面说明,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022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