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2-sqsyjglj-00000183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1-2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警信息 |
风险监测预警 | 大风IV级预警风险提示
一、气象预警
市气象局1月25日16时0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大风)Ⅳ级应急响应。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26日白天到夜里,我市将出现4到5级偏北风,阵风7级左右。
二、风险提示
大风天气对交通出行、高空作业、设施农业、生产生活等带来不利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做好大风天气安全防范。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加强沟通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发布短临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职责做好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杜绝各类因大风天气过程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
2.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天气变化趋势及影响的分析研判,及时做好预报、预警工作。自然资源、应急部门要严密防范大风天气对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不良影响,加强火源管控,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大风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督促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强化施工工地、设备安全管理,督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特别是对围板、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门头牌匾等设施进行针对性加固。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必要情况下适时停止室外作业,严防因大风天气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桥梁等重点地(路)段的运行管控力度,及时发布恶劣天气行车安全风险提示警示,确保大风天气下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措施指导,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大风带来的不利影响。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景区安全监管,遇有大风天气,要督促做好高空游乐设施的管理。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运行保障。街道、社区、村庄和家庭应加强防火意识,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3.广大群众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关好门窗,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外出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大风天气远离电线、变压器等带电设备,远离铁塔、电线杆、烟囱、旗杆等高耸物体,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停留;户外作业要注意天气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大风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人身安全。
4.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高效处置,按规定及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