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7-sqsscjdglj-00000006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产品质量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督导检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市场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10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消防队等相关部门对我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市场展开了全面督导检查。
此次行动共检查了爱玛、雅迪、新日、金彭等 20 余家销售门店。检查过程中,督导组重点查看了各门店所售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合格证、3C 认证标志等情况,确保车辆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同时,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也进行了严格检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督导组向各销售门店负责人详细讲解了销售合格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重要性,要求他们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正规渠道进货,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无 3C 认证标志的产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通过此次联合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市场秩序,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