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467U-sqswsjkwyh-000000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3-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07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卫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挖掘保护中药民间古方、验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学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中医药非遗的传承保护要解决好优质资源的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等问题,需要政府部门重视支持、多措并举、系统推进。
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工作,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的通知》(商卫中函〔2022〕4号),明确要求各县(区)卫健委,市直各医疗机构认真学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填报要求,广泛宣传,收集基层、民间对中医内、外、妇、儿、针、推、骨伤、皮肤、五官等各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具有独特疗效,拥有特色诊疗技术、理法方药闻名、独创学术观点的中医药传统知识(或技能),报市卫健委。此项工作已列为常态化工作,可随时申报。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继续完善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征集的方案,加快推进活态传承,持续做好我市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
以上是对您建议的回复,请指正。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352379
联系人:高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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