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MB0T40631B-sqsjytyj-00000186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办教育 |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暑期校外培训治理专项整治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双减办〔2022〕6号)要求,持续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各单位迅速行动,多部门联合开展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为进一步强化警示作用,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现将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治理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在暑期校外培训治理专项检查中,市、县两级教体、文广旅、科技、公安、市场监管、民政和消防救援等多部门联合行动,依托网格化管理开展拉网式排查,执法次数262次,依法关停取缔违规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机构80家,停业整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6家,已曝光违规机构9家(详细名单见附件)。目前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培训机构数量、学员规模大大压减,校培行业明显“退烧”。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有效防止了学科类校外培训反弹,持续规范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切实减轻了学生假期培训负担。
二、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体系有待完善。从监管主体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涉及教育、市场监管、民政、人社等多个部门,由于体育、文广旅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刚出台不久,“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尚未落到实处。从监管机制看,虽然每年教育、体育、市场监管、公安、文广旅和科技等部门联合对非法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整治,但由于各部门执法依据不一,尚未形成监管合力,对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缺少强有力的震慑,联合整治结束后,有些关停的培训机构马上“重出江湖”,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从执法力量看,联合执法队伍建设进展缓慢。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处于探索阶段,负责校培监管的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并且缺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专业执法人员。对于全市面广量大的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力量薄弱,刚性处罚手段有限,监管效果不够明显。
(二)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取证查处困难。现部分非法学科类培训由临街门面转入居民小区个人家中,呈“一对多”、“一对一”、“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形式出现,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方式多样,培训地点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在实际查处过程中,一是被调查人以私人住宅为由拒绝入户调查,二是以家中参与培训人员为亲属孩子免费辅导为由拒绝调查,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困难。
(三)无证办学较为普遍。根据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但目前市场上仍存在不少“有证无照”、“无证无照”的非法无证办学培训机构。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非法办学培训机构难以达到正规培训机构的准入标准,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惜大打擦边球非法开展校外培训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我市应全面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固本强基,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公益属性,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加快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各县(市、区)要统筹优化机构职能和资源力量配置,加快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校外培训联合监管机构,配齐配强一线执法人员,确保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三)做好日常监管检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依托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县区包乡镇、乡镇包社区、社区包小区、小区包楼长”四级包干制的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县(市、区)级、乡镇街道双重巡查,采用“日查+夜查”、“联查+抽查”的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和巡查。二要继续完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使用,对培训机构的资金、人员、材料和场地进行动态监管。三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市教体局继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暗访督查,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培训机构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培训机构及个人的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协同育人机制。一是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发动群众联防联控,最大限度地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双减”政策,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人观念,宣传好典型案例,努力形成减负共识,形成校外培训治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五)强化统筹协调,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目前《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豫体〔2022〕17号)、《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豫文旅科教〔2022〕5号)和《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豫科〔2022〕126号)均已出台,根据各主管单位行业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切实做到权责一致,明确职责范围,强化统筹协调,尽快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登记工作,共同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规范发展。
2022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