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643Q-2022-00000061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2-03-0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人社办〔2022〕6号 | 所属主题: | 工伤保险 |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2〕10号文件 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1〕101号文件《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工伤保险科)
附件: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2〕10号文件 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202203171037256285.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