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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005837643Q-2022-00000100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04-26 有效性: 过期
文 号: 商人社办〔2022〕20号 所属主题: 工伤保险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2〕20号文件做好2022年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426

          附件:做好2022年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202204261540548527.pdf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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