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643Q-2022-00000163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2-07-1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人社〔2022〕18号 | 所属主题: | 就业救助 |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才生活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
《商丘市人才生活津贴发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
商丘市人才生活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政策的有关要求,体现对人才的重视和关心,鼓励硕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工作,现就硕士、博士人才生活津贴发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发放对象
新引进到商丘市用人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学历证书“双证”,在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保人员,不含中央和省驻商单位)。
二、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500元/月/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人。
三、发放程序
符合条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拟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委人才办统一集中申报,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审核确定,并将名单反馈至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根据审核意见将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至硕士、博士研究生社保卡所关联的银行账户。人才生活补贴根据人才的实际服务时间,按年度发放。服务时间不满一年的,不享受人才生活补贴。
四、发放时间
自2022年5月1日起,新引进到商丘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自缴纳社保当月起开始发放人才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五、资金来源
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生活津贴,由市财政全额承担,统一发放。
本实施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商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商丘市全日制硕士博士个人信息登记表
2、商丘市全日制硕士博士信息汇总表
附件1:
商丘市全日制硕士博士个人信息登记表 |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电子版)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党派参 加时间 | ||||||
籍 贯 | 出生地 | 户籍所在地 | ||||||
参加工作时间 | 来商工作时间 | |||||||
身份证号码 | ||||||||
社会保障卡号 | ||||||||
社保卡金融账户账号(开户行) | 例:XX..................XX(中国工商银行) | |||||||
全日制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工作单位及职务(专业技术职称)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学习(从本科填起)、工作经历 | ||||||||
奖惩情况 | ||||||||
入选人才工程(项目)、承担主要课题(项目)等情况 | ||||||||
呈报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家庭主要成员 及重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填表人 | 呈报单位领导签字 | |||||||
附件2:
商丘市全日制硕士博士信息汇总表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学历 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来商工 作时间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联系方式 | 备注 |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方式(手机): 领导签字:
注:县(市、区)汇总表由党委组织部盖章,市直单位汇总表由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