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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03-szfbgs1-0000045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8-0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政办〔2024〕22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第一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试点划定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梁园区、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商丘市第一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试点划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第一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试点划定方案

为建立健全我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声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商丘市中心城区(梁园区、睢阳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城市集中建设区域,东至东外环路、南至城南大道、西至商南高速、北至北外环路,中心城区面积411.12平方千米)。

二、划分原则

(一)以用地性质、建筑物分类和分布现状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确定。

(二)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三、划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06—0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DB41/T2670—2024)》

《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豫环文〔2023〕47号)

《商丘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商政办〔2019〕25号)

《商丘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四、划分结果

根据我市噪声敏感建筑物分布情况,划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23个区域作为我市第一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试点(区域信息详见附件1)。

五、管理规定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限值按照所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执行。

(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1.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2.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3.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5.新建公路、铁路线路选线设计,应当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6.新建民用机场选址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标准要求。

7.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等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

8.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9.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10.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分工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清单的通知》(商政办〔2022〕34号)执行。

(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边界以《商丘市第一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试点统计表》为准。

(五)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确因建筑物分类、分布或用地性质等发生变化,由市政府根据管理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商丘市第一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试点统计表

          2.商丘市第一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试点分布图

附件1

商丘市第一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试点统计表

集中区域编号

集中区域名称

集中区域边界

集中区域面(km2

所属行政区

JZQ0001

海之畔·左岸春天区域

长江东路弘盛王朝西侧边界林业馨苑西侧边界海之畔·左岸春天西侧边界商丘星光医院南侧边界海之畔·左岸春天东侧边界林业馨苑东侧边界弘盛王朝东侧边界长江东路

0.1148

示范区

JZQ0002

商都雅居区域

睢阳南路长江东路腾飞路淮河路睢阳南路

0.1155

示范区

JZQ0003

商丘市经济开发区   第一高级中学区域

豫苑路淮河东路星林路南京东路豫苑路

0.1966

示范区

JZQ0004

巴比伦星钻区域

南京东路良浩路珠江路中州路南京东路

0.2595

示范区

JZQ0005

绿色城邦区域

珠江路绿色城邦东侧边界商丘市星光老年之家东侧边界木石苑东侧边界金居银郡东侧边界金居银郡北侧边界良浩路珠江路

0.1958

示范区

JZQ0006

商丘学院区域

商都大道木兰大道商鼎路商丘学院北侧边界商都大道

1.3245

示范区

JZQ0007

怡佳百合区域

中州南路珠江东路睢阳大道怡佳百合南侧边界中州花园南侧边界中州南路

0.188

示范区

JZQ0008

中骏雍景台区域

北海路豫苑路江华路星林路北海路

0.3095

示范区

JZQ0009

和福社区区域

和合路豫苑路方域中路星林路和合路

0.1514

示范区

JZQ0010

和合社区区域

方域中路—星林路—和合社区南侧边界—和合社区东侧边界—和合社区东北侧边界—方域中路

0.1425

示范区

JZQ0011

建业公园里区域

阳光路建业公园里北侧边界建业公园里西侧边界建业公园里南侧边界阳光路

0.1172

示范区

JZQ0012

建业十八城二期区域

宋城西路归德南路侯恂路学院路宋城西路

0.1432

示范区

JZQ0013

建业十八城一期区域

侯恂路中州南路春华路建业十八城一期东侧边界宋城路学院路侯恂路

0.1469

示范区

JZQ0014

金沙壹号院区域

腾飞路金沙壹号院南侧边界金沙壹号院东侧边界碧桂园天麓林湖东侧边界碧桂园天麓林湖北侧边界腾飞路

0.1042

示范区

JZQ0015

和顺沁园春

宋城路豫苑路和顺沁园春北侧边界创新路宋城路

0.1195

示范区

JZQ0016

南湖公馆区域

宋城路南湖公馆东南侧边界南湖公馆东侧边界南湖公馆东北侧边界星林路宋城路

0.1573

示范区

JZQ0017

建业十八城山水上境区域

张巡东路归德南路帝喾路学院路张巡东路

0.1109

示范区

JZQ0018

商丘工学院(新校区)区域

阳光路华商大道京九西路商丘工学院(新校区)南侧边界阳光路

0.3054

示范区

JZQ0019

商丘医院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区域

迎宾路富商大道商丘医院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北侧京九西路迎宾路

0.5601

示范区

JZQ0020

祥和馨苑区域

包河长江东路睢阳大道文化东路包河

0.2805

示范区

JZQ0021

中州新城区域

通达二路汇聚八路通达三路朱台路通达二路

0.1966

示范区

JZQ0022

中州新城三期

通达三路汇聚八路通达五路朱台路通达三路

0.1906

示范区

JZQ0023

碧桂园天麓

侯恂东路腾飞路春华路睢阳南路侯恂东路

0.0743

示范区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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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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