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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03-szfbgs1-0000000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11-26 有效性: 过期
文 号: 商政 〔2014〕73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加快快递服务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豫政 〔2014〕47号) 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快递服务业是集信息交流、物品递送、资金流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高成长复合型新兴服务业,具有促进商品流通能力强、 拉动居民消费作用大、 吸纳就业人数多、涵盖生产生活领域广等 特点,在方便群众生活、服务社会生产、助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 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对外 经贸往来日益密切,电子商务、 网络购物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迅 猛, 区域间信息交流、物品递送和资金流通等活动日趋频繁。加 快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交通、人力、 市场等优势,培育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 平,对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全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原 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 中原经济区综合交通枢纽和中原经 济区物流枢纽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政 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加快建成高效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 的快递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快递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和发挥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三)基本原则。

1. 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09年第12号) 等法律、法规,依法向国有、 民营、外资企业开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 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坚持市场化运作,突出快递企业市 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创新驱动, 鼓励快递企业机制、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实现速度与质量同步提升。

3. 规划引导,政府扶持。加强对快递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的 研究,做好快递服务业发展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发展、 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为快递服务业持续、健康、有 序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强化政府对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性引导, 在行政许可、财政、税费、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4. 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快递服务业的终端配送优 势,推动快递服务业与上下游产业及关联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 展,促进实物流、资金流、信息流 “三流合一”, 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一体化整合。

5. 加强监管,规范发展。加强快递服务市场监管,依法规范 快递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

(四)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快递服务业发展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 枢纽地位显著提升。充分发挥商丘区位和综合交通枢纽优势,构建以航空快件运输网、高铁快件运输网和高速陆运快件运输网为骨干的多式联运、高效衔接的快递运输网络,把商丘打造成为豫东地区最大的区域性快递分拣中心节点城市。

2. 总体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快递业务年收入达到8. 5亿 元;业务量达到1. 2亿件;年收入达到1亿元的企业3个;行业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

3.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快递终端服务网点遍布城乡,乡镇覆 盖率达到100%。与全国重点城市往来快件投递时限缩短至48小时内,人民群众使用快递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4. 生产水平快速提升。快递服务业员工素质、管理水平、装 备水平明显提高,构建多品种、差异化、个性化的快递产品服务 体系,基本实现快递服务功能多样化、寄递服务快捷化、 内部作业机械自动化、生产组织信息化。

二、主要任务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市直有关部 门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目标,编制我市快递服 务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 年度计划以及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流通等专项 规划时,要把快递服务业纳入其中。支持快递企业利用工业企业 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递服务基础设施或提供快递服务。

(二)保障车辆便利通行,完善末端投递网络。快递服务车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相关许可登记手续,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按照通行便利、保 障急需的原则,建立完善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制度,保障快递服务 车辆优先快速通行,为其临时停车作业提供便利。快递服务车辆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后及时放行;发生一般 以上交通事故的,不扣留事故车辆所载快件,及时通知相关快递 企业转运处理。将快递末端投递服务体系纳入城市配送体系,统 一规划建设。支持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传达室和社区物业、超 市、便利店、连锁店等设置快件超市、快件代收代投点等快递便 民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快递企业推广应用智能快递包裹收投箱等

自助设施,方便人民群众使用快递服务。

(三)规范整顿市场秩序,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引导快递企 业加强营业网点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网点经营规范化水平。 做好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培养和造就快递行业 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加强快递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快递企业 严格执行快递服务标准,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对 于野蛮分拣、暴力分拣等损害用户利益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加 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督促快递企业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和安 全防范措施。健全邮政管理与相关部门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协作机 制,建设邮政行业生产和信息安全监控系统,切实提高行业监管 水平和效能,有效防范和打击利用寄递渠道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进一步完善快递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认真实施统计核算和报表制度。建立快递企业诚信和考核制度, 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优质服务、诚信经营、保障安全。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打造电商集聚平台。积极发挥品 牌快递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带动作用, 引导电商仓储集中布 局、集聚发展。要结合招商引资工作, 重点引进品牌快递企业进 驻我市建设快递仓储园区, 带动电子商务及实体经济的发展, 对 重要的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与支持。对于快递企业占地 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储 存商品的仓储设施, 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核减计

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 引导企业规模经营, 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 快递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增资扩股、企业兼并、 中外合资等途径 筹集建设资金, 实现规模化发展、集约化运营。鼓励和引导快递 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资产重组, 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规模快递企业。发 挥宽带网络支撑作用,打造快递物流信息化平台。支持针织童装、 纺织服装、 电动车、食品、制冷家电、五金机电量具、环保专用 设备等制造企业顺应个性化、 多样化需求趋势, 探索网络直销等 发展模式, 依托快递网络提供试穿、退换货、产品功能展示等特 色服务, 打造阿里巴巴(商丘)产业带的快递物流产业基地。发 展改革、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出台现代服务业、物流业扶持政策或确定重点扶持对象时, 统筹考虑快递行业。

职责分工

市邮政管理局:研究拟定全市快递行业发展规划;依法监管 快递市场, 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会同相关 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会同相关 部门出台全市快递车辆通行措施, 规范快递车辆管理;加强对快递行业协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完善快递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并参与快递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统筹快递行业在物流业中协调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快递行业的信息化应用, 并会同相 关部门抓好信息安全管理;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共同推进快递服务

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

市公安局:规范快递车辆管理, 保障快递配送正常运行。加 强寄送渠道治安管理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快递行业安全监督 检查, 完善内部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卫制度, 落实禁毒、反恐、扫黄打非各项措施, 确保寄递渠道安全。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快递企业资金、政策扶持办法。

市地税局: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 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2〕

13号) 等税收减免政策, 做好快递企业税收政策辅导服务工作。

市国税局:落实快递服务业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 做好快递企业税收政策辅导服务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快件收投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支持城市配送 发展,依托中心城区以外便捷的交通条件,研究规划建设大型物 流中心、配送中心、分拨中心,提高运输效率,为快递车辆转载快件提供便利。

市商务局:支持搭建电商企业与快递企业互动的服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产业与快递服务业协同发展。

市工商局: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无证无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联合市邮政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

市城市管理局:对快递配送车辆临时停靠实行科学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 明确职责分工。快递服务业生产环节多、牵扯面广,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形成 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研究协调我市快递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解决和政策的落实。

(二)编制行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邮政局《邮政行业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快递服务制造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邮〔2013〕178号) 的要求,开展我市快递行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编制的 前期研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市场准入,简化审批程序。依法加强对快递企业的监督管理, 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不断提升快递行业服务

质量。

(三) 强化行业监管。研究制定快递行业管理制度, 建立快 递行业信息数据库, 加强行业安全监管, 完善业务监测预警预测 机制。充分发挥市快递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和服务协调职能,  完善行业规范与自律机制。鼓励快递行业协会开展诚信企业评比

和快递服务质量评价活动, 构建快递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四)抓好消费者维权工作。研究出台快递行业服务监管和 消费维权工作办法和措施;邮政管理和工商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 善消费者投诉处理协作机制, 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充分发挥邮政 0371—12305和工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等机构的作用, 积 极开展申诉举报受理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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