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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szfbgs1-00000563 发布机构: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2-04-15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政办〔2022〕9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建设商丘新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商丘新高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建设商丘新高地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确保”奋斗目标和“十大战略”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按照省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商丘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明确的“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任务,聚焦推进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乡村振兴、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产业倍增计划和百万回归工程,持续实施技能振兴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持职业培训法治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采取超常规举措,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让更多劳动者实现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推动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收,推动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基本任务。一是通过推进技能河南商丘新高地建设,同步扩大我市技能人才总量,调优我市从业人员就业结构,提升我市劳动者技能层级。二是通过推进技能河南商丘新高地建设,最大限度提高我市从业人员的培训率、取证率、就业率、增收率,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让更多的从业者通过增强技能步入中等收入群体。三是通过推进技能河南商丘新高地建设,全面优化我市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实现全市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技能提升与稳定就业,形成“学、用、培、扶”一体、多链配合的就业创业新格局和供需匹配的扶持服务体系。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完成102.5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80.04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24.3万人)取得相应证书。全市持证人员(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占从业人员的60%以上。力争全市技能劳动者全部实现持证就业,通过持证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同步;到2035年,全民能力素质明显提升,从业人员基本实现“人人持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面实现“技能河南”商丘新高地工作目标。

三、任务分工

大规模开展以提高持证率为主要目标的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2025年底前,全市建立100家以上评价机构,为培训取证提供基础支撑。

(一)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提升计划。重点推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与重点产业链升级”融合发展,加大纺织服装制鞋、食品、先进装备制造、制冷、工量具、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医疗卫生、农资化工、商贸物流、煤及煤化工、新建筑材料、文旅等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全市年培训6.5万人次以上,其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0.15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取证人数不低于5.8万人,其中高级证书人数不低于1.7万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二)实施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整村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年培训5.0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取证人数不低于4.47万人次,其中高级证书人数不低于1.31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

(三)实施职业教育技能提升计划。全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通过“引教入企”“引企入教”,形成校企共建专业课程体系,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X”制度,推进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切实实现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紧密融合。年培养4万人以上,取证人数不低于3.57万人,其中高级证书人数不低于1.05万人。(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已脱贫劳动力技能提升计划。重点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与已脱贫村帮扶结对合作,面向已脱贫劳动力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培训需求人员做到应培尽培并取得相应证书。年培训0.5万人次,取证人数0.4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现代服务业强市建设,以培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高超、服务优质的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队伍为着力点,开展以快递、外卖业为代表的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培训和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培训,大规模开展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健康管理、医疗照护、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职业素质和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年培训2.0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取证人数不低于1.79万人,其中高级证书人数不低于0.47万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实施建设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大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智能建筑等新产业培训,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取证人数不低于1.34万人,其中高级证书人数不低于0.35万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七)实施“文化商丘”技能提升计划。深入挖掘姓氏文化、汉字文化、炎帝文化、商祖文化、火祖文化等根亲祖地文化资源,对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河南)老字号领域,开展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技能培训。年培训0.2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取证人数不低于0.17万人,其中高级证书人数不低于0.047万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

(八)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计划。组织化工、煤矿、石油天燃气等企业从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取证人数不低于 1.34万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实施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计划。重点服务“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建设,依托农业广播学校、涉农院校、农技推广机构等,加快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年培训0.5万人以上,培训后取证人数不低于0.45万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实施大众创业培训计划。落实“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劳动者开展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取证率百分之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十一)实施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计划。组织市政、环卫、交通、城管、绿化等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年培训2.0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取证人数不低1.79万人,其中高级证书人数不低于0.47万人。(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

(十二)实施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优质培训机构进监所”活动,对有劳动和就业能力、有培训意愿、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在押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年培训0.2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取证人数不低于0.169万人。(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体系建设

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聚焦“十大战略”,有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力度,建立“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一)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1.强力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督促企业履行《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规定职责,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大幅提升技能水平,实现全员持证。支持规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学院、网络学习平台等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承担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培训任务。持续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推行“招商引资+技能培训”,紧密结合企业需求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2.强化院校技能培训主阵地作用。锚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对接我市战略新兴产业集群,依托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开展定向式培训。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积极推动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进职业院校质量型扩招,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实习实训设备升级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推进“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以优质技工院校和优质专业为抓手,引领带动全市技工学校整体提升。支持技工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学分互认,让学生完成规定课程或学分,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大力提升公共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实施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提质工程。统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布局和专业设置,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类培训机构发展。支持其面向防返贫监测系统内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农民工、退役军人、转岗职工等群体,开展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菜单式、项目制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试点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服务站,开展送培训评价进乡村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市残联)

(二)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

1.深化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企业对技能岗位人员自主开展全员定级评价和晋级评价。支持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广泛开展评价活动。推进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科院校在校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直接参加中级工评价,高等职业学校、本科院校应用型专业毕业生可参加高级工评价。加快社会评价组织建设,实现技能类职业(工种)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均可在全省职业技能评价目录清单内的机构免费参加评价,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支持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2.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补力度。开展“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中原技能大奖”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对我市推荐产生的技能竞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选手及其专家教练团队,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3.建立技能导向激励机制。分类引导企业健全体现技能价值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技能人才与科技成果、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允许院校从校企合作、社会培训评价等工作中获得合理报酬,由学校按规定自主分配。落实参赛选手赛前培训和取证政策。全面贯通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发展通道,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我省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中华技能大奖”、世赛金牌获得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和国赛金牌获得者、世赛获奖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将世赛获奖者、国赛金牌获得者纳入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适用人才编制政策,按规定办理入编入岗手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三)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体系。

1.鼓励就地就近和有组织就业。对年度内新吸纳持证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隶属关系,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主体,介绍持证人员实现省内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并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每成功介绍1人给予300元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按照我市强化回归经济工作部署,切实全面落实返乡创业36条措施,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依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返乡下乡创业带动就业。对获评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获得市级返乡创业优秀项目的,发放扶持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打造人力资源品牌促进就业。着力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推进“一县一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引导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技能圆梦技行天下”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快办”“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面应用。鼓励市县政府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5.夯实基础能力支撑就业。积极组织申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至2025年底,争取获批新建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4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6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2个省级世赛重点赛项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四)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1.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落实《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市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竞赛计划编制、组织实施、集训考核、政策激励、经费保障,以及获奖选手和团队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2.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建立完善以国赛为引领,省赛为龙头,专项、行业和地方各级竞赛为主体,企业、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

3.普遍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申办或组织相应技能大赛。从2022年起,市、县两级每两年都要举办一次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全市每年开展不少于30个职业(工种)竞赛、10场赛事活动,对获奖选手按规定予以奖励并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五)建立健全职业培训评价信息管理体系。

1.按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实现集网上培训、过程监管、结业考核、鉴定评价、补贴申领、查询统计等功能一体化管理。将全市补贴性培训评价项目、机构纳入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河南政务服务网互联共享,一点登录、在线查询,提升“数治”监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实施信息化精准服务。要实施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转移农村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专项培训计划,结合用工需求,科学规划培训项目,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帮助他们掌握一门或多门实用技术技能,有效提升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3.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对有培训意愿、符合补贴条件的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完善“发券—培训—评价—持证—兑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不得转让、以证换券、无证无价”要求。通过个人领取使用、培训机构登记验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审核等流程,优化对劳动者合理引导、实名培训、就业推介等全链条服务,提升培训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成立“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构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市县共同实施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载体建设。以两个中心、产业学院、校企融合、创业就业园区基地为载体,抓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商丘新高地建设。

(三)健全推进机制。将“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作为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纳入目标考核体系,量化细化持证率、就业率、增收率,坚持日统计、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适时开展观摩活动。

(四)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行业按照职能负责本领域各类人才评价取证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人才工作统筹。宣传部门负责“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制定人才培训评价取证等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拨付、监管。审计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培训评价工作。

(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结构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优先支持,应保尽保。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对发生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惩。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别对待,保护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六)强化宣传引导。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大《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宣传力度,大力选树优秀技能人才典型,树立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鲜明导向,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良好生态。

 附件:1.2022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目标任务指导计划(县市区)

           2.2022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目标任务指导计划(市直单位)

 

  

附件1

2022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目标任务指导计划

(县市区)

序号

单位

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新增技能人才人数(万人)

新增高技能人才数(万人)

1

梁园区

1.9

1.55

0.42

2

睢阳区

1.9

1.55

0.42

3

示范区

1.6

1.35

0.32

4

永城市

3.5

2.5

1

5

夏邑县

2

1.65

0.44

6

虞城县

2

1.65

0.448

7

柘城县

1.9

1.45

0.39

8

睢县

1.9

1.55

0.42

9

宁陵县

1.7

1.4

0.38

10

民权县

2

1.65

0.448

 

附件2

  2022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目标任务指导计划

(市直单位)

序号

单位

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新增技能人才人数(万人)

新增高技能人才数(万人)

1

市教育体育局

5.7

5.6

1.8

2

市科技局

0.08

0.04

0.008

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3

2.4

0.83

4

市公安局

1.5

1.6

0.28

5

市民政局

0.38

0.24

0.014

6

市司法局

0.3

0.06

0

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3

4.4

1.1

8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8

0.2

0.05

9

市房城乡建设局

0.6

0.48

0.06

10

市交通运输局

0.38

0.16

0.1

11

市农业农村局

0.75

0.79

0.18

12

市商务局

0.75

0.6

0.2

13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3

0.2

0.07

14

市卫生健康委

0.23

0.16

0.11

15

市退役军人局

0.15

0.05

0.008

16

市应急局

0.9

0.2

0

17

市财政局

1.13

0.63

0.21

18

市市场监管局

0.23

0.16

0.02

19

市粮食和储备局

0.04

0.03

0.01

20

市乡村振兴局

0.23

0.16

0.07

21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0.02

0.01

0.004

22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0.6

0.32

0.07

23

市邮政管理局

0.15

0.05

0.008

24

市供销社

0.08

0.02

0.014

25

市总工会

0.75

0.32

0.17

26

团委

0.45

0.16

0.03

27

市妇联

0.6

0.16

0.07

28

市残联

0.3

0.04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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