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03-szfbgs1-0000049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1-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商政〔2024〕10号 | 所属主题: | 商政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商丘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豫政〔2024〕18号),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层次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系统互通、数据信息有序共享和业务办理高效协同,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数智支撑。
2024年,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通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报入口,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本指南、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通过数据共享力争做到办理“一件事”50%以上的表单信息自动生成、申请材料压减6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70%以上、办理环节压缩80%以上,高质量实施国家、省确定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改革任务,实现国务院部署的13个“一件事”事项全面落地见效,并适时推进更多“一件事”事项。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推动办事方式多元化
(一)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1.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审批服务窗口、事项、人员、环节、系统“应进必进”。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一体化管理,按统一要求提供规范服务。科学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及“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绿色通道、“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政策咨询导办等专业服务窗口,满足企业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事项均需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落实,不再列出)
2.完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严禁政务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针对“体外循环”问题建立监管处罚机制。(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强化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综合受理服务,确需专业受理服务的,专业受理服务区不得超过6个。(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分布情况,统筹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鼓励在有条件、有需求的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园区等设置便民服务点,探索利用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
5.推进电脑端、移动端、大厅端、自助端、热线端“五端一体”深度融合,推进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事项同源、服务同质、业务协同。(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市统一受理系统与省统一受理系统深度融合,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入口关停工作,各级各部门以省统一受理系统为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的统一入口,推动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各级各部门存量审批业务系统与省、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接口方式进行实质性系统融合互通,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实现“一个平台管审批”。(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依托省、市统一受理系统,推进政务服务移动端整合融通,市级原则上仅保留一个政务服务移动端,部门现有政务服务移动端承载的政务服务、便民应用等业务事项要对接至“豫事办”“商通办”。(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每年选取一批高频事项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及移动端实行高标准“全程网办”,推进“全程网办”事项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豫事办”app上线。(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
10.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健全企业群众诉求从受理、转办到跟踪、反馈评价、督办的全程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和群众诉求从“有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进一步规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运行、数据分析和服务绩效考核,加强对办事堵点的数据分析研究,建立共性问题长效解决机制,实现处置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优化一类服务,提高问题解决实效。(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结合工作需要设置重点领域专席,强化12345热线在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等方面的作用。提高12345热线与110对接联动效率,细化12345热线与110非警务警情对接转办事项,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事项。(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建立健全12345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评价体系、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更好发挥12345热线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窗口作用,及时了解问题建议,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进门一件事”
14.按照全省统一数据规范,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推进“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专属空间建设,按照全链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的目标,企业和群众在全市任何一个线下服务场所或者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后,其申请时提供的基本信息经申请人同意可以在以后办理业务时复用,实现信息“一次申报、多次复用”。(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办事流程最优化
(五)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
15.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需要跨部门或者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实行“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各自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市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残联等牵头部门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市级牵头单位要聚焦解决提交材料多、反复跑等问题,主动对接省级“一件事”重点事项牵头部门,配合开展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不得增加申请材料,不得将中介服务事项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市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残联等牵头部门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市级牵头单位组织各有关单位按照重点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联办事项,推动“一件事”落地落实,以并联审批为基础,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线上线下联动。同时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市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残联等牵头部门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
18.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管理,明确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动“信用+”审批服务创新,探索在社保等业务办理中推动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利用系统智能比对申请人信用信息,重塑申请、受理、审核、批准等流程,打造一批“信用+秒批”应用场景。建立差异化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
20.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代收代办窗口,组织梳理本地特色“跨省通办”高频事项,建立代收代办工作机制,明确代收代办有关单位责任分工。(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快省市“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对接联通,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按需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满足线上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
22.持续优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功能,建立政策资金联动和多部门政策联审机制,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及时动态调整政策清单,发布编制办事指南,确定“免申即享”政策兑现的条件、方式和操作流程等,政策发布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免申即享”工作联系人,使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梳理数据共享需求清单,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等,实现基于政策条件颗粒化、市场主体数据结构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分级梳理惠农、助学、助医、养老、育幼、扶弱、助残等惠民政策,编制惠民政策清单和政策指南,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比对,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用户身份,实现相关群体优待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实现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税务局、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
(九)配合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枢纽作用
24.配合省级提升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总枢纽、总入口支撑能力,确保市级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入口与省级保持一致。(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注重全流程应用新技术
25.推进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创新,强化统一受理、统一认证、通用审批、智能搜索、智能问答、云端导办、服务推送等公共支撑能力,建设企业服务空间和个人服务空间。市级以下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按照成熟稳定、适度超前的原则,配合省级创新开展大数据、自然语言大模型、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向人机交互型、数据分析型转变。(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提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推动新技术在办事服务具体场景中应用,优化重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完善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核、智能客服等服务功能,提升高频事项申请表单内容预填、免填比例,打造智办易办政务服务场景。(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质效
28.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深入开展政务数据直达基层工作,依托国家和省、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数据目录注册、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供需对接、数据资源申请、数据异议处理、数据创新应用等工作,提高数据供需对接、共享效率,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及时发布。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一数一源一标准”。(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强“四电”(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等应用支撑,滚动发布可用电子证照清单,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实体证照免提交、能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免提交。(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强化数据安全,依法依规共享使用政务数据,切实保护政务数据管理活动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内容。(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推动办事成本最小化
(十二)强化帮办代办服务
31.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帮办代办体系,全面推行“进门有引导、办事有辅导、全程有帮办、进度随时查、服务可评价、结果免费寄”等服务规范。(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2.细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流程,明确帮办代办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推进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实行项目帮办代办专班服务、专员跟进,推进项目全流程、企业全生命周期帮办代办服务。为有代办需求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审前辅导、审中协调、审后跟踪的全链条联动代办服务。(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做优做细线下帮办代办工作,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构建“有质感”“有温度”的定制化服务。(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4.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线咨询辅导系统,优化高频事项帮办代办模式,推行语音唤起、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等智能帮办服务,解决在线操作、材料上传、业务办理等方面问题。(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在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强化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提升跨层级、跨地域帮办代办能力。(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36.在优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网络通信等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按标准接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体化管理。推进水电气热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跨层级集成办理。(市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部门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拓展增值服务内容
37.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打造一批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涉企服务和精准化、个性化的“一类事”场景。(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8.逐步推行证照到期、延续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等提示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9.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等政策服务,公证、合规指导、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融资担保、经营状况查询、产业基金对接、上市培育等金融服务,人才认定、住房安居、资金补助等人才服务,科技企业培育、产学研对接等科创服务,外贸资源对接、报关退税咨询、汇率避险指导等国际贸易服务。(市委组织部、市金融服务指挥部、发展改革委、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商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政务服务工作基础,推动办事规则制度化
(十五)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40.按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标准规范,积极配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制定与推广工作,积极参与制定全省12345热线诉求分类标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配合完成12345热线工单处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规范等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各级各部门要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政务服务创新做法以法规政策形式予以固化,及时清理和修订与政务服务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相关业务领域制度保障,破解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等创新服务模式的制度障碍。完善数字化应用配套政策,保障电子证照和政务数据高效共享应用、电子档案单套归档等法律效力。(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司法局等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健全政务服务工作体系
42.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一体联动、高效便捷、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3.加强各级政务服务窗口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培训和考核,出台激励奖励措施,实行政务服务窗口人员由政府统一配备或者统一划转,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推进职业化发展。(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创新政务服务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思维、服务意识和数字素养,强化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建立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见学机制,将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作为公务员锻炼和实践的基地,部门派驻人员连续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派驻期间年度考核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不断深化,保障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要强化工作统筹、交流学习和技术保障,跟踪工作进展、收集反映问题、通报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做法,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市级牵头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地见效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牵头部门要组建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牵头部门、联办部门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工作推进。
(十八)落实主体责任。重点事项的市级牵头部门要主动会同联办部门强化条块联动,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有序做好流程优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制、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四电”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高效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确保“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重视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注重发挥市级牵头部门、联办部门的职能作用。各市级牵头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建立由牵头部门、联办部门、业务系统支撑部门三方信息及时共享、问题及时研判、迅速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困难,确保“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有效推进。
(十九)强化工作机制。在市政府统筹协调下,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建立任务清单、明确部门责任、完成时间节点。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要会同市纪委监委、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进展,结合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建立调度、通报、讲评工作制度,常态化召开推进会议,对工作滞后的单位采取提醒敦促、通知整改、领导约谈、挂牌督办、倒查问责等工作措施,有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切实落地落实。
(二十)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各级各部门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
附 件
“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