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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03-szfbgs1-0000301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6-0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政〔2025〕6号 所属主题: 商政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商丘市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商丘市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清单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25〕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一)构建“1+3+4”联合招商体系。建立招商引资市级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问题,督促政策措施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属国企、开发区负责制定落实本地、本单位招商引资政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类投资主体、市场化中介机构、重点产业链链长责任单位负责链接招商资源,促进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各重点产业链链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首报首谈机制,对投资额5-10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在正式洽谈后、签订投资合同前,首谈地向市级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首报项目。市级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首报项目予以首谈保护,其他县(市、区)不得洽谈该项目或实施干扰。投资额10亿元(含)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市级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省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首报项目,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实施首谈保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完善开发区招商功能。鼓励开发区成立招商公司、产业投资公司,推行“政府+公司+专业机构”联动招商,构建主导产业明确、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链条完整的发展格局。实施开放招商伙伴计划,积极招募招商伙伴,加强与国际商协会、海外侨团和第三方专业招商机构深度合作,实现政府招商和市场化招商双轮驱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模式

  (四)深化链式招商。聚焦“7+15+N”重点产业链群,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行动,开展目标化、清单化精准招商。重点产业链链长责任单位要牵头编制产业链招商图谱,谋划本产业领域重大招商项目,靶向引进链主企业和强链延链补链项目。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针对性举办产业发展论坛、圆桌会议等活动,深化投资合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各重点产业链链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开展“百企联千商”招商。发挥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以我市现有龙头企业、国有企业为主体,以上下游合作企业为目标,以县(市、区)政府为主导,筛选出若干骨干企业作为招商重点,推动以商招商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侨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做好回归经济招商。分类建立我市在外经商人员数据库,持续开展走访对接和招商考察活动,尤其要抢抓中华传统节日等返商关键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系牢乡情纽带,激发建设家乡热情。各县(市、区)制定激励政策,整合招商引资、就业创业、乡村振兴等系列政策,有力有效激励我市在外经商人员回乡投资,推动“飞雁”变“归雁”。〔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创新资本招商。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强化国有企业招商功能,完善与央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对接合作机制,扩大开放协作。加快推动平台公司向产业投资公司转型,支持产业投资公司重组合并平台公司。聚焦培育中长期投资者和耐心资本,持续扩大政府母基金规模,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设立市场化母基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与链主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合作设立天使基金和并购基金,对上下游企业进行早期孵化和战略重组。各县(市、区)要加快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发挥母基金引导作用,推动财政、国资、银团、社会资本四种渠道齐发力,做大基金规模。积极引进国家级、省级产业投资基金和各类金融投资机构,引入风投创投人才和项目。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发挥基金、信托等各类金融中介和产品作用,引导资本投入实体企业,以金融促招商、促升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投资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谋划场景招商。围绕城市建设、社会服务、工业制造、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资源开采等重点领域,市县协同、部门联动开发开放一批场景试验区,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引进落地推广提供场景机会。定期遴选发布应用场景需求清单和供给清单。在商丘北航星空创新园布局概念验证中心,定期发布新技术适用场景建设指南。健全包容监管机制,允许在“试错”中“试对”,为自动驾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新型储能等新业态场景开发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九)推动区域协同招商。与菏泽市协同推进高端化工新材料项目,与徐州市共同推动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与开封市共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带,与郑州市、许昌市、南阳市共同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超硬材料集群,与周口市联手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鞋服生产基地。积极探索“飞地经济”发展模式,促进我市生产要素与先进发达地区资金和技术对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聚焦重点领域产业招商

  (十)聚焦传统产业招商。聚焦食品、纺织服装制鞋、装备制造、化工等传统产业,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重点引进高端食品加工、高端纺纱、知名服饰生产及印染产业配套、制鞋及鞋业配套、智能装备制造等项目,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枢纽经济发展,合理布局大型物流、仓储项目,降低社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聚焦新兴产业招商。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推动补链延链强链,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等产业集群,重点引进生物制药、汽车零部件、铝基碳基钢铁新材料等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二)聚焦未来产业招商。聚焦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命健康、功能材料、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围绕商丘在全省算力基础设施规划中的“豫东区域算力增长极”定位,重点引进算力中心、低空经济、新型储能、人工智能项目,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拓展招商引资工作平台

  (十三)提升开发区承载力和吸引力。支持豫商经开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申建河南自贸试验区商丘联动创新区,建成我省东部地区战略支撑和新的经济增长极。发挥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引资主阵地、主平台功能,深化“三化三制”改革,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增强对资本吸引力。新建一批工业综合体、专用型厂房、产业保障房,不断增强开发区平台载体的承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四)探索数字招商平台。以数据资源驱动招商创新,打造数字化招商引资平台,实现项目信息的智能化筛选、分析和对接。整合、汇聚开发区地块厂房、人力资源等产业要素、配套设施等招商信息,动态更新招商数据库和招商地图,促进招商项目与地方要素资源精准匹配,推动形成“互联网+”招商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五)搭建节会交流平台。精心举办华商节、冷博会等重点特色节会,积极参加进博会、厦洽会、广交会、中博会、河南投资贸易博览会、跨国公司合作交流会、全球豫商大会等重点节会。深入开展“外事+招商”行动,鼓励常态化有序开展海外招商引资、参会参展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外事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六)完善创新开放平台。围绕商丘、民权保税物流中心,大力招引外向型生产、跨境贸易项目。实施电商赋能产业行动,大力招引知名电商企业和配套物流企业,建设商丘电商产业供应链基地、跨境电商产业园,积极创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挥面粉及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制冷检测中心、超硬材料检测中心、工量具检测中心等平台优势,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商丘海关、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凝聚招商引资工作合力

  (十七)加强组织保障。强化“一把手”招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统筹谋划、抓好落实。坚持“双招双引”,优化人才政策,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组建市场化招商“智囊团”和招商“人才库”,加大招商干部交流锻炼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发达地区、招商一线、央企国企交流学习和挂职锻炼,坚持在招商一线工作中锻炼人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提升招商干部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十八)优化政策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制定招商引资正向激励办法,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单位、商协会、个人予以激励。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研究招商引资容错免责审计办法,探索“观察期”“包容期”等包容审慎监管,在符合条件的领域试点“沙盒监管”。全市各级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十九)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持续完善“外商企业服务官”“外资企业圆桌会”服务机制。全面推行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审慎承诺、刚性兑付要求,完善政府守信机制,杜绝招商引资“一锤子买卖”。

  (二十)加强规范管理。坚持引导和规范并重,严守招商引资红线底线。不得违规实施财政奖补与税收优惠,不得违规实施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优惠,不得违规提供土地优惠、过度配置资源、违规举债或提供担保进行招商引资,切实防止“内卷式”竞争。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协调,强化政策宣传和督导落实,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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