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03-szfbgs1-00003267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5-12-09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政办〔2025〕23号 | 所属主题: | 商政办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重点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河南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围绕主导产业创新需求,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
(一)实施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条高质量发展需求部署创新资源,健全完善科技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突出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引导企业强化创新主体作用,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上下游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发挥财政资金效能,力争每年组织实施省、市创新项目30项以上,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创建各类高能级创新平台。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持续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积极创建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工业设计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高能级研发平台,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力争到2027年,全市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达到350家以上,新增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强化创新平台支撑产业发展。建立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白名单”,按照“一产业一平台”原则,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建设一批创新联合体,为产业发展提供综合性创新服务。强化创新平台服务产业需求绩效评价导向,增加成果转化指标权重,引导创新平台加大服务产业创新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拓宽多元创新资金投入渠道。通过省、市创新项目投入与政策引导,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推动设立产业基金,带动社会资金加速向新兴产业、初创科技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聚。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探索见贷即保。强化科技金融政策联动和信息共享,合力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聚焦重大技术攻关任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重大项目,运用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科技创新,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推广“科技贷”“专精特新贷”“创新积分贷”“人才贷”等产品,推动科技信贷增量扩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市打非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围绕创新主体能力提升,强化创新政策协同
(五)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完善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202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9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80家。高质量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加快实现营收1亿元以上企业有研发机构、5亿元以上企业有标志性研发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推进高等教育量质双升。支持商丘师范学院建设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商丘工学院、商丘学院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快推进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升本,永城职业学院特色专业群建设。推动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补齐办学短板。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普及,培育创新文化。〔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
(七)加快科研机构分类管理改革。持续深化科研机构治理结构、资源配置、评价激励、开放协同改革探索,推动科研机构从行政化管理向创新共同体治理转型。完善与职责定位相适应的科研机构体制机制,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公益类科研院所转型为新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提升企业产学研融合主导作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参与承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深度融合共建创新平台,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围绕产业人才培育,强化产科教融合发展
(九)搭建人才培养优质平台。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要,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培育2—3个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和1—2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载体。〔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引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强校企合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聚焦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建设,组织申报“特支计划”、中原英才计划系列领军人才,认定“商丘学者”、商丘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深度挖掘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潜能,对接服务省级“科技副总”,到2027年选派市级“科技副总”100名。〔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壮大技能人才群体。围绕服务重点产业链群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每年开展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推进技能河南建设。实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数字领域等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开展订单式、定岗式、项目制培训,为企业定向培养急需紧缺的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二)优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积极探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大对核心创新人才、关键技能人才薪酬倾斜力度。完善技术经理人激励制度,探索将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收入和奖励资金以绩效分配等形式奖励给技术经理人。〔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科学院、市农科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着力畅通转化渠道
(十三)完善技术转移转化链条。深化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及分中心联动合作,健全技术转移服务网络。聚焦超硬材料、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重点培育技术转移人才和技术转移机构,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晋升政策。推进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登记汇交机制,举办产学研精准对接活动,促进研发端与生产端高效匹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四)打造科技成果产业化优质环境。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单列管理改革,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激励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岗位创新能力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科院、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五)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以省级高新区为核心载体,争创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聚焦超硬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铝基新材料、化工等领域培育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补齐“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孵化熟化”链条。依托商丘区位优势,做大做强淮海科技大市场,探索联合周边城市搭建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实现综合性平台的信息共享、资源互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六)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特色。依托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商丘分中心,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常态化、专业化开展科技成果发布、产学研对接、项目合作。邀请企业、创投机构现场对接,集聚和吸引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建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围绕产业链群发展壮大,突出科技创新优势
(十八)培育壮大先进产业链群。实施产业链群提升工程,推动全市产业融合发展、县域产业特色发展,形成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提升集群规模实力与发展效应。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行动,申报河南省制造业转型升级试点县(市、区),推动郑南商许超硬材料集群向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迈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聚焦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工程,提升产业规模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围绕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和第六代移动通信6大方向,依托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重点推进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前沿新材料、新一代电子材料、低空经济、生物工程等产业,培育特色鲜明的未来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九)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产业发展。强化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以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仓储物流、销售服务和安全生产为重点,支持企业部署智能装备,建设智能应用场景。推进商丘高新区、虞城高新区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打造一批轻量化、低成本的转型产品和解决方案,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推动产业园区融入产业链群。实施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和能级提升行动,推动开发区融入省、市产业链群体系。开展整产业链、整产业园区、整产业集群招商,发挥企业引领作用,完善产业链配套服务,打造更具辨识度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地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一)打造特色鲜明的县域产业体系。推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实施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强化平台载体服务功能,选派“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提供专业化、精准化产业创新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市科技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区)要按照重点任务清单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主要指标清单
2.重点任务清单
3.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主要指标清单
附件2
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3
重点项目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