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03-szfbgs1-00003143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政土〔2025〕105号 | 所属主题: | 商政土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夏邑县2024年度第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夏邑县人民政府:
《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夏邑县2024年度第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夏政文〔2024〕17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夏邑县王集乡等5个乡(镇)周庄村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492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3公顷,共计1.5055公顷(其中耕地1.49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夏邑县2024年度第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项目用地。
二、同意夏邑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三、夏邑县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1.4922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和监管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批准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附件:夏邑县2024年度第九批乡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