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2022-00000235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2-04-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政土〔2022〕62号 | 所属主题: | 商政土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2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梁园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商丘市2022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商梁政文〔2022〕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梁园区孙福集乡李师傅屯村大杨庄村民组集体土地0.0458公顷(全部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商丘市2022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此复。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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