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001-00000853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08-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政土〔2023〕119号 | 所属主题: | 商政土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梁园区人民政府:
《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商梁政文〔2023〕3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梁园区水池铺镇等4个镇(乡)朱关庄村等4个村邓庄村民组等4个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0967公顷、林地0.2792公顷、其他农用地0.1354公顷,共计集体土地0.5113公顷(其中耕地0.09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商丘市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农用地转用项目用地。
二、同意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此复。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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