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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001-0000086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3-09-18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政土〔2023〕127号 所属主题: 商政土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23年度第二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柘城县人民政府:

  《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23年度第二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柘政文〔2023〕3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柘城县安平镇大毛村大毛二组集体耕地0.9278公顷,共计0.9278公顷(其中耕地0.927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柘城县2023年度第二批乡镇农用地转用。

  二、同意柘城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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