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szfbgs1-00000372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04-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政文〔2023〕32号 | 所属主题: | 商政文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出让商挂2023-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商挂2023-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商自然资〔2023〕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商挂2023-3号宗地位于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街道办事处,东至国有土地、西至商源路、南至振兴路、北至国有土地。土地总面积为83278.031平方米(合124.92亩),出让面积为72666.667平方米(合109亩)。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主要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控制高度<24米,地块内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他规划要求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商规条字〔2022〕梁21号)执行。
该宗地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14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5〕8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1690号)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各项补偿已全部兑付到位。
该宗地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24万元/亩,税收不低于24万元/亩,出让年限为50年。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289.00万元(合21.00万元/亩),增价幅度为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687万元。该宗地公开出让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商丘市梁园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与受让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受让人出具《“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受让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年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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