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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szfbgs1-0000077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3-07-03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政文〔2023〕63号 所属主题: 商政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046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11 浏览次数: 【字体:

庞进红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新医疗废物处理模式,提升全省疫情防控效能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省生态环境厅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分办。现将涉及商丘市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扎实推进与优化《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因此,从国家层面限制了医疗废物就地处置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提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力,商丘市3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已投入使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和启用应急处置设备使日处理能力可达153吨,非疫情防控期间日处置能力可达31吨,完全能够满足疫情防控期间或突发状况下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需要;1家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睢阳区静脉产业园新建豫东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待投入使用后该企业医疗废物日处理能力将达25吨。

  二、关于鼓励企业加强科研力度

  为进一步提升先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商丘市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丘市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商丘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一系列意见、方案和政策措施,强力推动产业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改造提升,扩大技术改造研发投入规模。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不断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设备的信息化兼容系统和数据采集功能。

  截至目前,商丘市已建成投产的医疗废品设备制造企业是民权县利盈环保科技公司,该公司建有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工程技术中心、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三个省级研发平台,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1%。该公司已经取得知识产权60余项,其研发的微波消毒、碳化热解等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通过了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欧盟CE认证等多项管理或产品认证。

  三、关于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

  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近年来,商丘市强力推进“三环九放射”快速通道建设,城乡道路畅通、快捷,交通便利,全市农村相对偏远地区均已实现医疗废物管理“两个100%”(所有医疗机构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及时收集、转运和处置100%)工作要求,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及时、有序处置。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商丘市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严格按照事发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处置方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医疗废物的运输、处置环节实行环评豁免管理。

  四、关于在商丘市区或某县先搞试点

  由于国家、省均未出台非疫情状态下医疗废物“就地处置”的相关政策规定,因此在商丘市区医院或县级医院开展高危医疗废物就地处置试点缺乏必要的依据和标准,暂不具备试点条件。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废物工作开展,商丘市依托河南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中心项目正在民权县开展县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试点,通过试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感谢您对商丘医疗废物安全和处置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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